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法36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36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36条规定是什么

2020-09-14 2,666
普法内容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不一样。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主动解除行为,使劳动合同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解除又可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

    第三十六条的内容是: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20-02-21 1,776
  • 劳动合同法36条到46条内容
    劳动合同法36条到46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2020-05-27 2,888
  • 36条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后果
    36条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后果

    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后果,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者禁业限制协议,并且劳动者有违约行为的,企业可以根据相关协议追求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确实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者主张赔偿。

    2020-04-04 331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2022-04-18 15,340
  • 劳动合同36条41条有何特殊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

    2022-07-08 15,340
  • 劳动合同法36条内容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同意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因为劳动者自愿提出离职,这是没有经济补

    2023-10-14 15,340
  • 劳动合同解除的36条具体条款是什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2022-08-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01:29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中,员工加班用人单位需要向其支付加班费,一般平时加班,例如晚上需要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1.5倍加班工资,如周末安排员工加班则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例如国庆、五一、劳动节等安排员工加班则需像其支

    11,523 15,340
  •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01:24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在法定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用人单位需按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所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但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工资计算一般有两种,

    1,486 15,340
  • 深圳市劳动法2021新规定 01:09
    深圳市劳动法2021新规定

    深圳市劳动法新规定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3,297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