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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通过法院做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部门是设区市一级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科。《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法定的工伤认定部门,不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或者作出不是工伤的认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起的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直接作出工伤认定。
工伤应当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六十日内进行认定,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由上述行政部门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工伤认定不是由法院作出,通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认定、并作出认定结论,对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工伤认定结果有疑义得可到法院起诉。
工伤认定不是由法院作出,通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认定、并作出认定结论,对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工伤认定结果有疑义得可到法院起诉。
工伤一般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法院不可以认定工伤。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院不是认定工伤的主体部门。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具体工伤认定的标准来作出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
工伤认定书可以自己拿。也可以让工伤员工单位领取。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
工伤认定有没有伤残鉴定,需视情况而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
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该带上工伤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