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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能不能兼得?

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能不能兼得?

2020-09-12 52
普法内容
一般来说,职业病病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仍依法享有民事求偿权,可获得双重权利。但是重复赔偿范围应仅限于预期损失(或利益)填补类的项目,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而对于直接损失,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则不应重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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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兼得吗?
    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能兼得吗?

    一般来说,职业病病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仍依法享有民事求偿权,可获得双重权利。但是重复赔偿范围应仅限于预期损失(或利益)填补类的项目,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而对于直接损失,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020-12-25 111
  • 民事赔偿与工伤待遇能不能兼得
    民事赔偿与工伤待遇能不能兼得

    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可以兼得,但医疗部分不能重复享受;其他情形,不能兼得。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0-04-30 98
  • 那么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
    那么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兼得

    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不能兼得。侵权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不再发放;其他。

    2021-02-12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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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能兼得吗

    1、侵权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受害人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不重复支付。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

    2022-06-13 15,340
  • 误工费和工伤赔偿金能兼得吗

    1.工伤不存在误工费之说,有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

    2022-07-05 15,340
  • 与侵权人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能否兼得

    1、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是能够兼得的,但仅限于未重合的部分。 2、比如在发生交通事故侵权的同时,构成工伤的,受害人可以领取交通事故与工伤双赔偿,但是像医药费等重合的赔偿,属于责任竞合了,只能领取一份。

    2022-11-16 15,340
  • 侵权赔偿和工伤赔偿双得可以兼得吗,规定什么样的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精神,受伤的员工向侵权人索要赔偿并不排除其向单位主张工伤损失赔偿,可以兼得。在实践中,因为存在票据的二次使用问题,很可能无法得到支持。而且有些地方的规定是不能同时兼得的

    2022-08-0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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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十级伤残能得到哪些赔偿 01:14
    工伤十级伤残能得到哪些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的赔偿:首先,劳动者可以得到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来说,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相当于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次,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028 15,340
  • 工伤赔偿不能超过多久 00:56
    工伤赔偿不能超过多久

    工伤赔偿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开始计算。超过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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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胎儿受到侵害能否获得赔偿 01:18
    胎儿受到侵害能否获得赔偿

    胎儿受到侵害时,如果出生时为死胎的,这时候可以由孕妇本身代为求偿,因为胎儿在母体中受到损害,母体也会相应的受到一定损害,就可以由母亲作为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胎儿出生时是存活的,这时候胎儿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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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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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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