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条件的哪种条件为
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条件的哪种条件为

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条件的哪种条件为

2020-09-06 310
普法内容
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条件的分离为其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存在现实的劳动关系,存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是: 1、法定模式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一般称为劳务关系; 2

    2022-06-15 270
  • 哪些条件视为存在劳动关系?
    哪些条件视为存在劳动关系?

    单位与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020-08-19 134
  • 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条件
    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条件

    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传统劳动法理论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

    2020-10-16 81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

    首先,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

    2023-09-30 15,340
  • 劳动条件的六种条件

    【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六种条件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

    2022-10-27 15,340
  • 特殊工种中特殊劳动关系的范围和产生条件

    1、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

    2022-04-22 15,340
  • 三种劳动条件指的是哪三种

    劳动条件,主要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和安全卫生条件,如必要的劳动工具、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即工作地点)、劳动经费、辅助人员、技术资料、工具书

    2022-05-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245 15,340
  •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01:37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签订劳动合同所依照的法律已修改,导致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作修改的; 2、用人单位经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因生产方向的变化,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时,需作出相应修改的; 3、

    1,181 15,340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01:10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的; 2、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在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

    2,555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