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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试用期有哪些特殊规定

劳动法对试用期有哪些特殊规定

2022-06-17 239
普法内容
劳动法对试用期的特殊规定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为了遏制用人单位的短期就业现象,所有劳动合同都不能约定试用期。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试用期不得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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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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