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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之间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合伙企业之间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020-05-02 95
普法内容
合伙企业员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合伙企业是属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招用劳动者的,也应当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伙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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