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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
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员工受工伤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前期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在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
关于工伤鉴定费用的支付问题: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由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职工二次手术非得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1、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 2、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足额交纳保险费的,
继子女的抚养费用,一般情况下都应当由其生父母承担。如果继父母愿意承担抚养费用的话,法律也不会作出限制。这时候,基于继父母自愿承担抚养责任的行为,其与继子女之间因此已经成形成了法律拟制的抚养教育的亲子关系。继父母在年老之后,就有权要求已经成年
异地起诉路费,通常需要自己来承担。但是诉讼费可以让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具体承担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费用一般会让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