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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报告的规定: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
工程索赔可以索赔的费用如下: 1、人工费;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材料费,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如下: 1、工地例会等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2.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施工索赔的原因大致如下:1、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加。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的质量和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因此,设计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越来越
工程的延期索赔应及时邀请参建各方到现场调查、分清延期风险的归属;督促批复部门对有关细节作详细记录、由驻地工程师签认;各方积极协调配合,消除引起延期的因素、减少损失;审核索赔资料,积极与监理协商取得一致
工程索赔在工程中是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工程索赔发生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所以工程索赔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导致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天气的变化以及设计图纸的变更等都可能引起工程索赔,那么工程
可以进行施工索赔的条件是: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化;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因施工中断
工程索赔的程序包括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等。工程索赔程序具体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施工索赔包括索赔和反索赔,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反索赔,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延期工期的反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内容,延迟交付工程,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的; 2、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