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0-06-29 59
普法内容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受伤是否属工伤进行认定,应当以合法的证据材料为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职工不为工伤; 则应依据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如何认定工伤社保行政部门应该如何认定工伤
    如何认定工伤社保行政部门应该如何认定工伤

    社保行政部门应该在收到单位或者职工一方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认定工伤,并将工伤认定决定及时书面通知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社保行政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020-11-06 113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监督主体。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

    2020-07-28 178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否直接认定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否直接认定劳动关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但社保行政部门是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只能由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认定。

    2020-11-09 107
专业问答更多>>
  •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受伤是否属工伤进行认定,应当以合法的证据材料为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职工不为工伤,则应依据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提

    2022-05-13 15,340
  • 此外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受伤是否属工伤进行认定,应当以合法的证据材料为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职工不为工伤,则应依据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提

    2022-06-02 15,340
  •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通过后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受伤是否属工伤进行认定,应当以合法的证据材料为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职工不为工伤,则应依据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提

    2022-06-14 15,340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时间是什么时候的呢

    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2022-06-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01:13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首先,我国法律目前并未对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做出规定。因为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当事人居住地的生活水平、工伤职工的工资和个人的伤残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建议当事人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认为构成伤残的,可以再进一步申请伤残等级的评定。具体伤残等

    3,794 15,340
  • 工伤认定标准 01:12
    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法定工伤情节有七种,分别为:1、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情况;2、在筹备与工作相关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或场所内受到伤害的情况;3、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意外事故或暴力的情况;4、患上职业病的情况;

    10,113 15,340
  • 什么是社会保险 01:17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通常是指一种为暂时失去工作岗位、因残疾等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补偿、收入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项目主要包含: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五种。 社会保险主要是,在一定范围

    3,111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