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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可以再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已认定工伤如果属于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也可以自行纠正。
已认定工伤如果属于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
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供工伤认定相关材料; 2、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需求补正材料后,
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