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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离职时年假没休完按照以下公式折算工资:(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
离职时年薪折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已安排的年假天数。当年中途离职的合格员工也有权享受年假待遇。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假的,不再扣除应休年假的
1、工作满一年已休年假离职之后不用扣已休年假工资的。2、
1、工作满一年已休年假离职之后不用扣已休年假工资的。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
职工请病假工资计算的规定如下:根据法律的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两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年假工资的核算如下: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即是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但是以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为前提。如果劳动者未休年假的,则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年休假报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年休假,指的是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既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职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其年休假为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有10天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