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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竞业限制义务可设定人群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一是
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要求认定为无效,该协议的效力有瑕疵。法律依据,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
一、1.竞业禁止协议里写到不能在与甲方(企业)及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就职,包括但不限于A公司、B公司等。那如果是协议里没有提及的公司,如C公司,确实有竞争关系,这个禁止有效吗?就算给了补偿金,有
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具体的时间就要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什么时候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
1、是否有签订相关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有协议的,参照协议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商业秘密的特征:保密性、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构成商业秘密。 3、签订了竞业
竞业禁止,又可以称为“竞业限制”、“竞业回避”或者“竞业避让”;一般是针对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经理等等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就职的公司同类型的相关业务。 在合同法中,竞业禁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
协议没有签完整,协议也不一定没有法律效力。协议没有签完整,在合同法中应当表述为合同并不完整。合同不完整,不一定合同就无效。对于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完善合同的内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