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单位收到损失补偿费需要给对方开发票吗
单位收到损失补偿费需要给对方开发票吗

单位收到损失补偿费需要给对方开发票吗

2020-10-29 336
普法内容
单位收到的损失补偿费不需要给对方开发票。损失补偿费一般是经过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并通过银行转帐结算,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不是必须开具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对方单位发票遗失怎么办?
    对方单位发票遗失怎么办?

    可以出具一份丢失发票的证明加盖公章给对方单位,让对方去的当地税务机关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随后即可根据对方的这个证明单和加盖对方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复印件(即丢失发票的记账联),进行认证抵扣税款,最后再给对方结款。

    2020-12-06 287
  • 发函给对方需要对方签收吗
    发函给对方需要对方签收吗

    法律意见法院传票不一定要本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

    2020-01-01 442
  • 酒店收到差价发票要补开吗?
    酒店收到差价发票要补开吗?

    可以补开的。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买了东西,要发票,补开发票是符合法规规定的。

    2020-04-11 179
专业问答更多>>
  • 开票吗,收到赔款需要发票吗

    发票是指在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发行、领取的支付证明书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公司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的支付,收款人必须向支付人发行发票的公司和个人不得自己扩大

    2021-10-27 15,340
  • 物业费收到水电费需要开发票吗

    1、水电公司向用户开票,认定构成代收,物业不用也不能开票,只需要开收据。 2、如果水电公司给物业开票,那么无论合同上怎么约定,税法上都认定构成转售,物业必须向用户开票。 3、水电公司直接向用户开发票。

    2022-07-24 15,340
  • 对方给我开了发票忘记拿,发票丢失要承担什么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

    2022-08-07 15,340
  • 对方给我开了发票忘记拿,发票丢失要承担哪些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

    2022-08-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00:55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一般会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1,603 15,340
  • 单位失业证明怎么开 00:59
    单位失业证明怎么开

    用人单位不会为劳动者开失业证明。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的,不会为劳动者开具失业证明,只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在证明上写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非因本人意愿离职的,也会在证明上进行注明,劳动者要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应当持本单位

    7,593 15,340
  •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00:47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在无因管理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是属于侵权行为的,既然属于侵权行为,则侵权人就应当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

    2,572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