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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提供的培训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还包括:移居境外的;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失业金领是不会作废的,相关规定如下:1、失业金按月打入社保为你办理的银行账户,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但是失业金领取期间,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否则有可能被停发失业金;2、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
新进公司的使用者支付社会保险,直接通过失业证明书,在公司办理入社手续即可。失业金领取自动停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
失业金超过60天就不能领取,具体规定如下:1、办理失业保险是有时间限制的,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
劳动者与新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重新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
自离没有失业金领取。因为自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金没领完就找到工作了,是无法再领取失业金的。毕竟失业金针对的是失业人员,用户重新就业了之后,自然就不属于失业人员。不过需要注意一点,如果重新就业又失业,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是需要重新计算的,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
合同到期后不一定可以领失业金。因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劳动者才可以领取失业金。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