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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仲裁时效规定及表现

工伤劳动仲裁时效规定及表现

2022-12-26 126
普法内容
工伤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因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而中断时效的,则自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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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华律师 刘瑞华律师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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