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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社会保险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且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该劳动者;劳动者也根据公司的安排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对公司的业务作出贡献的,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
只要存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表见代理就成立。《》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合同成立算不算合同生效。合同一般由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按指纹时成立,或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成立。合同在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时生效,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合同成立不一定就代表合同生效。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生效条件或者期限,那么合同成立时生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
合同成立不一定就代表合同生效。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生效条件或者期限,那么合同成立时生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
合同成立不一定就代表合同生效。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生效条件或者期限,那么合同成立时生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
社保代缴是不合法的。个人必须是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代缴是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没有跟单位签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以自由职业或是个人的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对于个人或是自由职业的身份购
让人代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若代签人有代签的权限,并且合同的内容未超越代签的权限,则属于有效的行为; 2、若代签人没有代签权限,但是形成了表见代理,也属于有效的代签行为; 3、如果代签名的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
社保代理公司不合法。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并使用第三方社保账户,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