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哪些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理解相关概念
哪些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理解相关概念

哪些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理解相关概念

2020-06-06 97
普法内容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解: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关系如何定义,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如何定义,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 3、根据法律规

    2020-03-15 130
  • 劳动关系解除概念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解除概念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关系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

    2020-10-22 124
  • 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

    2020-04-07 111
专业问答更多>>
  • 事实劳动关系指哪些,事实劳动关系内容,事实劳动关系

    1、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形式; 2、应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后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以前与劳动者签订过劳动合同,但劳动合

    2021-12-16 15,340
  •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什么叫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在当代社会中并不少见,它具有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一定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订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

    2022-07-23 15,340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

    2023-10-25 15,340
  • 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是哪些?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为社会主义劳动法

    2022-08-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01:35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1,565 15,340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213 15,340
  •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有哪些 01:22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有哪些

    劳动关系赔偿责任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种赔偿责任; 1、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包含:因其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再经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期间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故扣减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697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