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哪些

2022-04-08 17:4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8回复

专业分析:

一、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九个月违法,对于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应当按正式期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未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至解除合同的前一日止共9.5个月。 三、解除合同 无故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共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国务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的义务有: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3.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4.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律师普法更多>>
  • 用人单位有哪些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有哪些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的义务有: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020.09.05 160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的义务有哪些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的义务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2020.10.29 91
  •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0.03.05 121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00:59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1,324 2022.04.17
  •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680 2022.05.11
  •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 00:47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意思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

    1,475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