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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时效,法律法规有哪些

2021-11-05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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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5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关系时效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仲裁时效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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