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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成果有哪些

2022-07-2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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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回复

专业分析: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中有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因欠款、报销差旅费用发生争议的受理问题。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有关借款、差旅费用报销等争议,属于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范畴,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但劳动者非法挪用、侵占用人单位公款的,应由司法机关处理,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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