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到底应该救济谁?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另外,现有政策规定:失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或停止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其中有一条:擅自离职的职工。这一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没给“擅自离职”下一个准确的定义,造成企业和失业保险机构在处理失业职工时造成了很大困难。比如,企业某职工连续半年没有上班,也没和企业打招呼,企业不知其去向,是按旷工除名处理,还是按擅自离职处理,很难说清楚。还有经常看到的现象,一些停薪留职的职工,停薪留职合同期满后,不上班,也不向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金,说他们是旷工,还是擅自离职模棱两可。所以,调整失业范围,明确失业职工身份,势在必行。同时,加大对失业职工管理的力度。对每个失业职工从失业原因到身份认定,必须拿出依据,掌握清楚,不能象以前那样,“眼看看、嘴问问”,以便为失业救济工作提供依据。把有限的资金更好地运用到那些为改革做出牺牲,无奈离开工作岗位的下岗职工身上,他们才是真正需要救济的对象。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劳动部门。例如北京市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失业职工本人及原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时间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的;失业职工具有本市城镇户口,而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求职登记和申领失业救济金手续的;失业职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标准:区、县失业保险机构确定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连续工作年限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各类联营企业的失业职工、乡镇企业的城镇失业职工及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失业职工的连续工作年限,以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的录用手续日期核定计算。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佣的城镇雇工失业后,其连续工作年限以雇主在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并进行年检的《用工簿》中受雇职工登记卡日期核定计算。失业职工在1979年4月27日至1988年12月31日从事过临时工作的,凭街道(镇)劳动部门审批的《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记载的工作时间为依据。1989年1月1日以后从事临时工作,凭缴纳了养老保险基金工作年限为依据。符合上述两种条件的临时工作年限,可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的连续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失业职工间断工作的时间不得计算为连续工作年限。失业职工两次以上失业,其计算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工作时间不得重复计算。
-
怎么领取失业救济金,怎么领取失业救济金,如何领取失业救济金
怎样领取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程序是,失业人员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位承办人带着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救济金申领表。
2022-04-24 15,340 -
失业救济金应该怎么领取
1、能不能领根据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
2022-09-13 15,340 -
失业救济金怎么领取失业救济金领取步骤
怎样领取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程序是,失业人员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位承办人带着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救济金申领表。
2022-05-10 15,340 -
失业救济金流程
即按照有关规定,持失业职工手册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失业职工医疗费、
2021-12-30 15,340
-
01:08
法律救济途径
法律救济途径,具体如下: 1、行政复议。一般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3,890 2022.04.17 -
01:04
失业救助金几号发放
失业补助金为当月申请,次月发放。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
4,678 2022.05.11 -
00:56
不服再审判决的救济途径
不服再审判决的救济途径如下: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申请再审:当
3,58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