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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怀孕期间可以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2022-02-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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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7回复

专业分析: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发布)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防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第七条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第六条中第1、5项的作业;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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