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职业病的职业病有哪些?

职业病的职业病有哪些?

2022-03-27 18:3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7回复

专业分析: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九大类,分别是: 1.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4.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5.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6.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7.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8.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9.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河南省规定:支付本人16个月、1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56个月、4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种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3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河南省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60个月发给。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及,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误工费。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种类: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算职业病
    哪些算职业病

    职业病详列如下: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3、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有炭疽、森林脑炎; 6、职业性皮肤病

    2022.12.15 2,233
  • 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职业病的种类有: 1、职业性尘肺病等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尘肺病,如硅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等;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等; 2、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痤疮等; 3、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灼伤、电光性眼

    2022.04.15 683
  • 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职业病包括十大类,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肿瘤等。

    2020.08.11 285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有哪些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22-03-11 15,340
  • 职业病包括哪些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

    2021-10-14 15,340
  • 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的类型有哪些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

    2022-03-03 15,340
  • 职业病有哪些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

    2022-02-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01:20
    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共三类证明材料。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要写明造成工伤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信息,这是申请工伤认定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材料,

    1,976 2022.04.17
  • 户口本上职业有哪些 01:02
    户口本上职业有哪些

    户口本上职业有以下: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9,963 2022.04.17
  • 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01:05
    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865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