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2023-06-10 00:5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0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一节职工招用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5条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3条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劳动纪律 第24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上班时间为:8:30-11:30、13:00-17:00,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二.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三.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四.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五.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六.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七.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八.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

律师普法更多>>
  •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农民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告知农民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与农民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与农民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农民工与公司签订的《劳

    2020.02.27 313
  •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
    家庭农场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各个地区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同,请咨询当地具体政策细节。

    2020.05.07 542
  • 规章制度算劳动合同吗?
    规章制度算劳动合同吗?

    不算,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员工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员工管理实施细则。

    2020.12.16 682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照人员招聘流程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招聘,以学识、

    2023-06-03 15,340
  • 公司管理制度的规章制度的制度分类

    公司规章制度涉及面广,包括企业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制度、办公总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员工服务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

    2021-11-10 15,340
  • 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

    凡是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制定,没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就不能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

    2023-02-13 15,340
  • 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的规定是哪些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管理职责)公司

    2022-08-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2,016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305 2022.04.17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规定 01:08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规定

    虽然我国刑法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作出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例如其中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应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应当做好认罪认罚相关

    1,854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