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满一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
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一个月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两份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五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动仲裁六十天内结案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试用期吗?
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必须有试用期,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单位自行协商决定。 在约定试用期时要符合下列期限的限制: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
2020.01.04 246 -
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未订立劳动合同。
2020.05.12 188 -
-
用工满一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022-04-08 15,340 -
试用期满一个月的,是否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一个月的,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试用期间,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没有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
2022-03-04 15,340 -
一个月内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2022-07-23 15,340 -
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签订吗
你现在只要你提前一个月也就是30天写一个书面形式的辞职报告。30天后不管老板批不批,你都可以走。如果再说要扣工资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2-06-29 15,340
-
01:06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赔偿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是必须赔偿。在以下情形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就不是必须赔偿: 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不签,那么给单位一个缓冲期,一个月内单位不签的话,对单位是没有惩罚,但是在一个月内,如果是单位要求职工签,劳动者不签的话,那么单位
3,065 2022.04.17 -
01:27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 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连续满10年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7,083 2022.04.15 -
00:52
劳动合同签三年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劳动合同签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可以
5,49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