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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不得从事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是什么

2022-06-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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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回复

专业分析:

第IV级劳动强度的劳动是“很重”强度的劳动,妇女长期从事很重强度的劳动,对女性生理机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妇女,月经失调较为多见,可出现痛经、月经过多,少数还可表现为月经不规则、闭经等。 2.从事重体力劳动时,由于用力而使腹压增加,腹压增加可使子宫和阴道等器官被压向下,出现一时性的子宫下垂。如果长期持续重复作用,可使子宫倒后和轻度的子宫脱落。 3.未成年的妇女,长期从事重体力的劳动,可影响骨盆的正常发育,造成骨盆狭窄或扁平骨盆。 4.孕妇从事重体力劳动,有发生自然流产或早产的危险。 ·什么是高空、低温、冷水作业? “高空作业”是指《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凡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的作业。 “低温作业”主要指冷库工作。 “冷水作业”主要指常年在冷水里工作的职工的劳动,如洗肠工、洗瓶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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