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5:00:59 460 人看过

2003年9月1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建设部随后制定的配套办法和各省市相继出台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更加速了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普及,使物业管理招投标成为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一、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的重要意义

1、避免了物业管理的机制缺陷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一开始主要依附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内,作为售后服务及其延伸服务的主要执行机构。“建管一家”的机制导致其职责权限难以分清,业主也大多把物业和开发商看成一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完成物业管理应尽的职责之后,必须认可开发商的遗留问题也是自己的份内之事。使物业管理难以建立与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正常合理关系。

招投标机制的建立使开发商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与社会上的物业管理公司平等竞争,优胜劣汰,逐步削减自建自管的比重,减少业主对建管关系的误解,使物业管理公司在房地产业中从依附地位逐步自立于产业之林。真正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拥有决断权和发言权。

2、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商轻装前进

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物业管理对外招投标,对开发商自设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成长也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自己的物业自己不一定能管”,必须自身面向外部市场寻找生路。对社会性物业管理公司而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招投标使他们有了一展身手的空间。而开发单位也能不再陷入自建自管的繁琐事务之中,可以钻研开发事宜,有利于社会分工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物管效率的不断提高。

3、有利于业主正确认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与纠纷

目前,物业管理行业的多数企业均是开发商直属机构,外聘物业管理公司较少,实行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的项目更是屈指可数。因此,业主入户后将开发遗留问题混同于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也在情理之中。实行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后,即使仍是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获胜,情况也会大不一样,业主会更认同中标方案的合理性和效力,认清物业管理与开发建设的区别,双方应有的职责权限将更加明晰。

4、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对物业管理常规招投标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作为推进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业经营的重要措施,将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独立自主经营,加快培育社会型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经验和优选方案,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普及以招投标形式选定物管的模式。

二、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的若干建议

1、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专业有形市场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正常运行是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为了避免物业管理招标人假接招投标窃取投标单位的投标方案成果,造成一些投标人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有关机构应在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引导下,及时建立物业管理专业市场机构,使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依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的规程举行。有了有形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有效加大监管力度,使违规操作难以进行。

2、合理建立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建立科学、公正的评标机制

目前,经主管部门推荐,国内首批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已入库,但名额明显偏少,结构也不尽合理,难以实现随机抽选和满足多种类型物业招投标对专家的需求,也难以避免招投标单位与评标专家的非正常接触。因此,对专家较少的省区应跨省区资源共享,使评审专家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代表性。

其次,应给予专家评标结果应有的法定效力。凡是申请或法定必须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只要招投标市场机构受理后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公正、公平评选出来的结果,招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应当承担损失赔偿和相应法律责任,并在招投标市场诚信档案中留下相关记录。

3、逐步减少招标人自行招标的比例

目前,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以招标人自行招标为主,这种做法虽然与自建自管、内部钦定物业管理单位相比有了较大的进步,但自行招标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难以保障,使物业管理投标方处于不利地位。因而我们建议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应纳入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范围,以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4、招投标项目规模、主体资格和结果的认定必须明确

目前,关于应当实施招投标项目的最小规模尚无界定,按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较少可能是因为项目的招标公告传播范围和知晓度太小;也可能因为项目太差或要求太高,符合要求或愿意参与的竞争者过少;还有就是项目未达最小经济规模,使物业公司不主动接招。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项目业主的承受能力及服务要求确定应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项目的最小规模标准,使公开招投标项目有法定界限,避免协议选聘方式过多。另外,对招标主体和投标主体双方的资格认定和合理搭配也是必须明确的,可参照物业管理资质和物业项目分类分级标准进行认定,通过政府文件或专业机构招标文件发布。物业管理的招投标结果应当由监管机构认定其科学性、公正性后,得到招投标双方认可和尊重,不得无故弃标或撤标,主管部门应维护公开招投标的严肃性。

5、应研究从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向全过程物业管理招投标过渡的问题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招标主体是开发建设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和调控比较容易进行,只要法规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各相关机构齐抓共管,就会得到积极响应,而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主体符合条件的很多,仅重庆就有900多家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因此,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可能会得到较快的推行。但当业主入住达到规定比例,房屋销售达到规定年限后,就必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解聘物管企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为招标主体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困难:如业主大会难以召开,业主委员会越权决定是否招投标甚至私自议标、无法人地位、无常规经费、失误造成损失无力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我们应研究和关注物管项目的第二次,及以后物管合同到期时科学地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问题。否则,很可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轰轰烈烈,以后各期物业管理招投标难以进行,使物业管理模式最优化选择难以持续实现。

(作者单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重庆大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前期物业管理相关文章
  • 物业管理:招投标程序与技巧浅谈
    招标与投标,是有组织、有程序、规范化的市场交易行为,是商品、技术和劳务的买卖方法。招标,是众多采购方式中最重要的一种。招标是业主选择最合理供货商、承建商或劳务提供者的一种手段,是实施资源最合理配置的前提,招标全过程是选择实质性响应标的过程,因而招标也是各方面利益比较、均衡的过程。而投标,则是供货商、承建商或劳务提供者对招标的响应,是他们为了获得货物、工程或劳务合同而向业主发出的实盘。招投标本身就是一个追求双赢的过程,那么怎样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呢?以为,关键在于把握好招投标程序和技巧。(一)招标文件招投标的第一个程序就是编制招标文件,也就是编写标书。在这个环节,业主(招标人)最重要的就是按照自己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切实编制招标文件。在编制标书时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技术要求不能有特指,不能指定规格、品牌和型号等。否则就会造成不公平竞争,其结果必然会出现纠纷,引发投标商的质疑和投诉。同时也不能
    2023-06-07
    411人看过
  • 小区选物管招标说了算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昨出台
    备受成都房地产消费领域瞩目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昨日出台,对物业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中标等各个方面作了详尽规定,5个配套文件也同时出台,将于12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至此,长期以来形成的开发商指定物管的惯有模式被彻底打破,究竟选哪家物管企业,将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产生。据介绍,以招投标方式选择物管企业,一方面突出了业主的主导地位,保障了业主权益,降低了物业服务费用;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实现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双赢。根据《暂行办法》,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住宅物业区域(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及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管企业;国有投资高于50%的非住宅物业建设单位,也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管企业。物管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政府提倡住宅物业以外其他物业区域的建设
    2023-04-22
    156人看过
  • 珠海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物业管理评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提高评标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指由具有较高的物业管理及相关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才库。第三条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家库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专家库管理工作。市物业管理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专家库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随机抽取确认工作。市主管部门、市行业管理部门、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专家库成员的具体评标活动。第二章专家库成员的资格认定第五条专家库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
    2023-06-04
    288人看过
  • 物业管理开展招投标应遵循的原则
    物业管理的招投标行为是一种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的双向选择。根据《招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1、公开原则所谓公开原则,就是说如果物业管理招投标定为公开招标,就必须按公开原则,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报刊、电台、电视上公开登出招标公告,把所需要达到的服务要求与条件公开告诉一切想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平原则所谓公平原则,就是指在招标文件中向所有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投标条件必须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所有参加投标者都必须在相同的基础上投标。例如根据住宅小区(大厦楼宇)要求,需要资质在三级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那么就不能随便拒绝任何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来投标,同时也不能允许低于三级以下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来投标竞争,总之要体现公平性。3、公正原则所谓公正原则,就是在评定标书时要准确,原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服务瑚场答辩时的尺度应对任何物业管理企业
    2023-08-17
    275人看过
  • 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反对无序竞争
    如何规范物业管理的招投标行为,反对无序竞争,促使物业管理健康发展?一、应当以《物业管理条例》为准绳,分析业主委员会作出解聘、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明确,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是权力机构。解聘、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决定权是业主大会,而且必须由该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作法应当公开、公正,程序应当合法,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为了避免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者甚至是暗箱操作,要积极引导由专业的招投标组织代理招投标工作,并有物业管理专家参与评标和定标工作;三、要教育业主掌握正确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知识,提高业主全面客观评价物业管理企业的意识。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不能仅以服务价格高低单一取舍,物业管理服务价格是与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紧密联系的,那种不讲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就断言多层住宅的管理
    2023-06-10
    182人看过
  • 物业管理招投标如何避免流于形式
    10年前,万科在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公开招标中夺得深圳鹿丹村福利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权,一举打破了物业管理“谁开发,谁管理”的局面。但作为物业保值、升值的重要环节,10年后,许多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依然流于形式。随着物业管理市场的不断深化和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从开发商指定、围标、议标逐步走上了正常的轨道。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突出的优点是将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合理、充分的市场机制引入物业管理领域,使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等市场主体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和安全,从而较好地防止物业管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有力地推进和维护物业管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最终实现物业的居住和商业价值。但事实上,由于物业管理企业的水平各不相同,对于招投标的认识也各不一样,由于经验不足,对招投标双方无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监督和约束,加之开发商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致使物业招投标工作至今多数只是流于形式。前期物业管理招
    2023-06-10
    336人看过
  • 物业管理招投标报价计算公式浅析
    《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物业管理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来确定管理此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招标中,有关投标的报价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作者从自身多次参与招投标的实际经验,通过计算、分析各种物业招投标报价,提出自己的见解。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报价历来是各投标单位最重视的一部分,也是招标单位最关心的部分。招标方对于报价计算公式认真审核,既要保障挑选到合适的物业管理单位,又要达到节省经费的目的;而投标方则在做好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在报价上下足功夫,仔细琢磨。笔者曾在物业管理公司做了多年的市场投标工作,遇到过几种报价计算公式,每每分析比较,收获颇丰。现列举部分报价计算公式予以探讨,供行业企业参考。一、报价计算公式的“均价优先”原则广东省广州市某物业管理招标报价计算公式当X≥P时,[1-(X-P)/P]×100%×(报价占分)当X∠P时,[1-(P-X)/P]×100%×(报价占分)X:各投标单位的有效
    2023-06-10
    205人看过
  • 物业管理招投标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所面临的主要问题1、地方保护主义使区域性物业管理招投标受到制约就目前来说,虽然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凭借自身的实力和利用品牌影响力,经过种种考核和答辩赢得了异地或多种类型的物业管理权,但由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发展商,从本地区或部门的利益出发,采取不合作态度,或提出苛刻条件,使中标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无奈被迫撤出。也有的物业招标单位,先利用外地名牌物业管理公司的名声和影响力,帮助自己把物业推出或进行前期管理运作,等管理工作基本正常后,再另找借口逼迫外地公司退出,而重组公司另行管理。这样,物业管理招投标实际上演变成了局部性的市场竞争。因此要想招投标顺利进行,就必须打破这种瓶颈现象。2、开发商受经济利益驱动增大招投标难度到目前为止,物业管理企业多数还没有作为一个真正的法人企业存在,其企业行为和活动受到开发商的约束。开发商也从自身利益出发,将其自己开发的物业交给属
    2023-06-10
    259人看过
  •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1、企业竞争和市场发育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管理企业被推向市场前台。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企业经营的目的应当是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目前物业管理企业普遍存在管理规模过小、经济效益差的问题。究其原因,由于社会物管资源有限,物业管理企业过多、过滥,致使物业管理水平低下,政府的行政管理的手段难以扶优扶强,缺乏规模经济效益所致。因此必须摒弃计划经济色彩的物业市场管理模式,树立竞争主体的意识和角色定位,并以优质服务、高水平的管理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去获取市场份额,企业才会有生命力。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业主利益的满足和保证,管理体制的创新都需要通过竞争来实现。如今,物管行业的竞争在比管理水平、资金实力、管理规模的同时,已经上升为在真正市场化运作基础上的持续竞争。随着物管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和深入发展,物业管理招投标呼之欲出。只有通过招投标才能真正体现公正
    2023-06-10
    187人看过
  • 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中的问题分析
    物业管理招投标政策的逐步完善,使得物业管理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首先,招投标政策从根本上规范了物业管理市场,使其能够在平等的环境中进行公平竞争。从而鼓励和带动了一批集体型、民营型企业的健康成长,逐步实现了物业管理市场化的目标。再者,招投标制度的实行,市场竞争的加剧,提升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并促使其向尽善尽美的目标靠近。作为一种起步时间不长的市场竞争形式,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有其自身的特性。一、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特点1.使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相分离我们都知道导致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矛盾的一个主要源头就是开发建设遗留问题,随着行业自身的发展,建管分离势在必行。尤其是法令法规及其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的今天,发展商自己直接组建和领导物业管理公司,若缺乏自律意识,或在自身经营发生困难的前提下,将最终损害业主的利益。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开展将促使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分离,最大程度上保障业主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
    2023-06-10
    255人看过
  • 杭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保障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物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评标规则,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管。各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开展所辖区域内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参与列席评标活动。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杭州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
    2023-06-10
    317人看过
  •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特点及其要点分析
    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特征的体现,是物业管理规范化运作的必然要求。物业管理招投标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了解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把握物业管理招投标实践中的要点,才能更好地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一、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自身特点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自身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最适合的物业管理方案不易确定。物业管理招投标与其他招投标一样,要选最合适的而不是最好的方案。但什么样是最合适的,往往不易判断。如住宅小区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决定了众多业主达成对最适合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一致需求的难度,费用最低的方案并不一定能够满足全体业主的要求。2.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特殊性。物业管理属于第三产业,是服务业。但物业管理与一般的服务行业相比,也有其明显的个性。首先,物业管理服务有别于社会公共服务和个体服务,是一种同时带有社会公共服务和个体服务特征的群体性服务,这种
    2023-06-10
    389人看过
  • 浦东新区居住物业管理招标投标试行办法
    发布部门:上海市主管委办局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的物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适用范围)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居住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推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一)开发(规划)居住房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在建、新建居住小区。(二)凡居住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经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须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非居住物业或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也可以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第三条(原则)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主管部门)浦东新区建设局是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对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2023-06-07
    413人看过
  • 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一、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的特点从项目内容的角度和招标主体的特征来看,物业管理招投标具备综合性、差异性、地区性和特殊性等特点:1、综合性由于物业管理是综合性的服务,服务内容涵盖的范围和领域较广,而且同一个项目有时候还会出现几种不同类型的物业,要求投标人提供综合性的管理服务,从而形成物业管理招投标明显的综合性特征。如学校物业项目一般就具有地域广、物业类型多、服务领域广等特点,物业涉及学生公寓、办公楼、商业区、工业区(校办企业)等。2、差异性一方面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性差异较明显,各地区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政策法律环境的不同,使不同地区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消费观念、需求标准存在着较大差异;另一方面由于物业的类型不同,招标人对项目招标的条件和对投标人的要求就会不一样,投标人在分析和策划投标活动时采取的方式和策略也会有差异。3、地区性由于地区性差异的存在,要求招投标双方在物业管理招投
    2023-03-20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搞好前期物业管理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建设的质量和销售,有利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对开发商利益、业主权益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 更多>

    #前期物业管理
    相关咨询
    • 物业招投标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9-01
      招标与投标足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其全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就可能会引起纠纷。物业招投标流程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阶段 1、选择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标、议标。 2、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业主方(如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业主方派出,也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参加。通常还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 物业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物业招投标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9-01
      招标与投标足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其全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就可能会引起纠纷。物业招投标流程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阶段 1、选择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标、议标。 2、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业主方(如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业主方派出,也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参加。通常还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 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的内容包括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物业管理投标应当是具有相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企业。
    • 如何看物业管理法的投票权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二)以住宅套数一套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三)以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计一个投票权数确定。以住宅套数结合建筑面积确定投票权数的,具体按照以下标准计算:(一)住宅物业一套计二十个投票权数,建筑面积不足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按一套计算,超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每满十平方米增加一个投票权数,不足十平方米的部分不计算,但未售物业部
    • 物业管理用房招标办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两个月内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五)共用设施设备的交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