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接受由从事第二职业的员工引起的劳动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31:55
183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因企业职工流动、从事第二职业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否受理?
467人看过
-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345人看过
-
第二职业主管部门办理劳动争议的是否受理
84人看过
-
因职工从事兼职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
56人看过
-
借调员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320人看过
-
工资多发是否会引起劳动争议?
267人看过
律师服务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
词条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最新文章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发生劳动争议可否申请仲裁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因此,劳动部《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4]248号)第二条、《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办发[1995]209号)均规定,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
-
因职工从事兼职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因此,劳动部《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4]248号)第二条、《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办发[1995]209号)均规定,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
-
企业职工工资争议是否是劳动争议有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8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以下这些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部门可以受理复函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因此,劳动部《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4]248号)第二条、《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办发[1995]209号)均规定,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聘用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
-
退休职工因向企业追索退休金引起的争议是否受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劳动部《关于退休职工向企业追索退休金引起的争议如何受理的复函》(劳办力字[1993]19号)规定:“职工退休后虽然与企业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退休职工在岗期间履行的劳动义务,是其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前提和基础,而且退休金的计算标准要由企业提供依据。因此,我们认为,由于企业核定退休金标准或企业发放退休金而引起的退休职工与企业行政之间的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可比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该问题涉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