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公约是谁的公司制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4:50:55 493 人看过

业主临时公约由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制订,主要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企业制订的业主临时公约不能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实施日期】2004/09/06【颁布单位】建住房[2004]156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建立业主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的机制,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我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九月六日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物业类型;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2、;3、;4、。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公司变更决定是由谁制定的?
    公司变更决定由股东大会做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等公司变更决议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股东分家谈不拢怎么办,法律咨询我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
    2023-03-21
    67人看过
  • 业主能否封阳台主要看业主公约的约定
    封阳台是否需要物业同意主要是看物业公约怎样约定,如果业主购房时已签了该《临时业主公约》,则需要遵守,擅自包阳台,物业可以告业主。日前,某大型楼盘的王小姐遇到这样一桩麻烦事:买来的房子,现在搞装修时想把阳台封起来,但是物业公司拿出当初在交房前签订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关于禁止封阳台的条款,说不能封阳台,并且说如果擅自封阳台,物业有权起诉。遇到像王小姐这种麻烦的业主还真不少。现在一些新的小区,在《临时业主公约》中往往会有封阳台的条款,而《临时业主公约》是买房子时必须签订的合同。很多业主提出质疑:1、物业禁止封阳台是否有法理依据?2、物业在没有征求绝大多数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在《临时业主公约》上强制规定禁止包阳台?3、物业是否有权告业主私自包阳台?物业说法:不许封阳台,早就说好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表明,一般开敞式阳台在销售时是按一半面积计算,而封阳台则是算全面积,因此业主购买开敞式
    2023-06-10
    106人看过
  • 由谁来制定公司的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公司章程的制定即成为公司成立的必经程序,公司章程即是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公司成立伊始,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怎么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2023-07-09
    69人看过
  • 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谁
    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不是人人都可以的,我国对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进行了限制的,有权提出申请的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其上级工会组织。一、自己能否办理工伤鉴定自己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二、员工30天内忘记报工伤会有什么后果单位没有在30天内申报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去劳动局申报工伤。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
    2023-03-28
    133人看过
  • 子公司的实际主人是谁?
    子公司由母公司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实际决策权,可以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是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一般来说,拥有更多股份的股东对公司事务有更大的决策权。因此,如果一家公司有另一家公司50%的股份可以实际控制公司。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都比较分散,所以只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就可以控制。子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呢?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子公司的债务由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
    2023-07-03
    157人看过
  • 《临时管理规约》文本:“公示违约业主”条款被删
    业主在业主大会成立前要与前期物业签约,北京市建委昨天(1月10日)就此发布《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向公众征求意见。《规约》首次明确了再次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条件。此外,《规约》删除了前身《业主临时公约》中的公示违约业主等条款。从即日起至1月23日止,市民可登录市建委网站查看《规约》全文,反馈意见。管理规约作为售房合同附件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临时管理规约本应由业主自行制定,但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参照示范文本制订临时管理规约,并作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由买房人签字确认,并自第一买房人签字时生效,对以后的新业主及使用人均有约束力。《规约》明确规定,业主依法享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监督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知情公共部位收益及使用、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建议修改规约等权利。租户违约欠费业主担责《规约》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
    2023-06-04
    78人看过
  •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是什么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订立管理规约是业主之间的共同行为,通常情况下,管理规约由业主大会筹备组草拟,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然而很多情况下,物业建成后,业主的人住是一个陆续的过程,业主大会并不能立即成立,但基于物业的正常使用和已经人住业主共同利益的考虑,有制定业主共同遵守准则的需要。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如何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二、物业公司与业主知情权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
    2023-06-26
    83人看过
  •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谁制定的
    我国公司若进行商标注册所应当提交的费用应当按照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内容进行确定。《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公司商标注册费用的规定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那么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多少钱呢关于注册商标额费用,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足10个项目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项目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项目收取官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
    2023-08-01
    496人看过
  • 公司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
    《公司法》对设立时间有何规定《公司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设立之日”《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设立之日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税务登记公司的设立和登记是公司设立和法人资格确立的法律行为。公司经法定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设立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可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登记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签发的《公司营业执照》是设立公司的法律文书,是公司营业执照的依据发行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成为具有独立权利和责任的法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主要登记事项所作的登记,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司法实践中股东滥用公司
    2023-05-07
    338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
    【实施日期】2004/09/06【颁布单位】建住房[2004]15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建立业主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的机制,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我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九月六日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2023-06-10
    171人看过
  • 公司构成诽谤罪的认定主体是谁
    众所周知,作为犯罪行为的诽谤罪,其承受者只能为具备自然人身份的个体,而非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诽谤罪是以蓄意编造和散播虚构的不实信息,对特定对象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若要判定该类犯罪行为是否已成既定事实,则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传播的消息是否真实、传播者是否带有主观恶意、消息传播范围及所带来的实际影响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7-23
    223人看过
  • 这家评估公司的主管是谁?
    评估公司具体归谁管,要根据评估公司的类型来判断。房地产评估公司归住建部门(住建局或者房管局之类的),土地评估公司归土地管理部门(现在就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评估公司归财政部门(财政局)。还有就是去其所在地的对应的评估协会(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土地估价协会或者资产评估协会)投诉。如何评估公司债价值公司债作为一种新的投资产品,为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如何评估公司债的价值实质上代表了投资者对公司债的认可程度。与企业债不同,公司债直接反映了发债主体的基本面情况和信用等级的变化。它的投资价值除了与其本身的利率、期限、条款相关外,还与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央行的货币政策、公司基本面情况密不可分。同时,还需要关注评级公司给出的评级变化,以及有无银行担保。可见,影响公司债的投资价值的因素众多,通过剖析,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亮点。首先,从信用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公司基本面对于公司债投资价值有非常重要影
    2023-07-12
    148人看过
  • 公司拆迁评估的主体是谁
    公司拆迁评估的主体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公司拆迁评估的主体是价格评估机构。关于评估流程,选定机构、签订合同、实地评估、公示解释、交付报告、申请复核、申请鉴定,每一个环节被征收人都可以参与,每一个环节都是法定要求必不可少。对于目前屡屡出现的拆迁纠纷来说,公开、透明,各方充分参与的程序设计显得更重要。同时,为公开、透明、各方充分参与提供一个科学可行的平台和渠道,也是应了发展之需。同时,通过新的渠道,新的评估办法,市场化的操作,将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并充分利用市场化的处理模式,实现多元化的补偿,让拆迁双方实现共赢。这是民生所需,亦是发展所期。拆迁评估依据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
    2023-04-30
    265人看过
  • 临时工在公司受伤谁负责
    一、临时工在公司受伤谁负责临时雇佣通常指的是短期的用工,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朝九晚五到公司去上班的用工方式。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工没有过错,所有的责任由雇主来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实践中,在劳务市场接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用工方提供的劳务往往具有临时性、不固定性,一般都是口头协议,劳务费也是日结或事后结算,而遭受事故又具有突发性,在事故发生后难以提供用工协议、劳务费发放等受雇佣的证据,而雇主在事后又总是趋利避害、推脱责任。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是短期用工、临时工,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存好出工记录、工资凭条以及用
    2023-06-16
    27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业主临时公约应该是谁建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6
      业主临时公约由开发企业在售房前制订,主要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开发企业制订的业主临时公约不能侵犯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
    • 业主临时公约的作用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6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 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有何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1
      业主临时公约和业主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业主都有约束力。业主临时公约适用于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阶段;业主公约在业主大会成立后,经全体业主持有的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
    • 请问业主公约由谁制定?全体业主还是业委会啊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8-22
      业主公约是是由全体业主指定的,是全体业主就业务建筑物的管理、使用、维护与所有关系等各个方面所达成的书面形式的自治规则。但是也要注意,是需由代表全体业主的权利的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的,并且通过之后,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业主违反物业管理的临时公约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1
      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个别业主不按照公约的规定使用公共部位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害,侵犯其他业主的利益,应当赔偿损失。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 公约的行为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督促其改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