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1:30:43 440 人看过

文章分析了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等相关信息咨询。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负责,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2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企业改制重组中如何维护劳动合同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出资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企业合并或者分立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企业变更劳动合同主体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合同订立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企业和职工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搬迁、合并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就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签订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产、改制、改制、重组过程中与职工协商签订合同。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应当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企业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计划
    2023-05-07
    166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不能“改”掉职工权益
    职工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又拒绝与改制后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新旧企业该不该给付职工经济补偿金?10月30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争执三年之久的3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合并调解结案,骆某、赵某和李某三名女工都讨得了满意的说法。骆浚、赵玉兰和李艳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到某无线电厂上班的女职工,曾分别与本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到2005年4月期限届满。2003年3月,该厂改制为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了无线电厂的所有债权、债务,并负责安置原企业的全部职工。当电子公司通知原属无线电厂的职工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时,由于包括骆浚、赵玉兰、李艳某在内的多名女工嫌新企业的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都拒绝与电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电子公司便通知她们不要上班了,停发了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拒绝给予经济补偿。骆浚等女工曾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作出裁决:由无线电厂处理与骆浚等女工的劳动关系。骆浚
    2023-06-09
    355人看过
  • 国企改制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国企改制时,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退休金和工龄计算?问:我父亲从85年开始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几年,后到企业里面做事,不到一年就病退了,请问退休金怎么计算,以前在事业单位的十几年算不算?答:《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通知》)中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
    2023-06-09
    86人看过
  • 国企业改革的难点与职工维权
    以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转变为重点的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企改革存在一些困难,但是,国有企业改制给职工维权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企业改革从2003年到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39.25万亿元,上缴税金从8361.6亿元增长到3.45万亿元。净利润更从3202.3亿元增长到1.94万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5.2%。效果明显,但是有的企业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一、企业改革存在的困难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去年10月24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证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效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继续坚持。指出,国企改革仍处于过程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体制、机制、结构和历史问题仍然很多,归纳起来大约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现代
    2023-06-09
    304人看过
  • 改制企业要怎么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章程中可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2、针对公司法中章程规定的诸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得较为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调查权。5、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什么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1、在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章程中可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2、针对公司法中章程规定的诸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得较为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调查权。5、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
    2023-07-21
    447人看过
  • 企业改革重组,职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劳动合同权益
    企业改革重组,职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以后,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效力,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当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职工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企业以劳动合同主体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劳动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订立以后,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特别是劳动合同订立后,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等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协商在达成一致后,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签订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在停工转产、改革重组过程中,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并经双
    2023-06-14
    376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障部、监察部和财政部《关于2005年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组[2005]93号)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职工安置,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维护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指定有关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将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工作重点应放在现行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和企业操作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上。纠正企
    2023-06-09
    265人看过
  •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天职
    (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汪俊芳)谁来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话题。近年来,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为企业服务为本,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为落脚点、积极、稳妥、快速、及时地处理企业与职工发生的劳动纠纷。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共依法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522件,其中受理女职工与企业发生的争议1120件。仅今年1—8月份,在我们受理的935起案件中女职工与企业发生的争议高达674起,占全部受理案件的72.1%。通过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共为女职工追回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20多万元,维护了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撑起了绿色“保护伞”。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保证女职工申诉的权利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女职工在企业中相对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
    2023-04-22
    462人看过
  • 海南鼓励非公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维护职工权益
    在今天召开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二次提交大会审议,提出了在中小型非公有制盈利性经济组织量多而面广的海南,要鼓励和引导广大非公企业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真正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在海南省,中小型非公有制盈利性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同时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又呈现出了集中态势。近年来,海南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中取得了一定成效,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发展,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建立健全,然而,由于有关职工民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多制定于1980年代和1990年代,已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完善。为此,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形式民主管理的企业,根据职工人数召
    2023-06-09
    120人看过
  • 企业家合法权益需要共同维护
    编者按:随着最近一段时间国内一些著名企业家被害消息的传来,社会各界无不震惊和扼腕痛惜。企业家担负着更重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创造着更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是全社会都应当尊重和保护的特殊人才。社会需要企业家,人民需要企业家,在我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法律体制日益健全的今天,为企业家营造一个正常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公平反映企业家的呼声,迅速形成一种肯定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舆论导向和社会风尚是十分急迫的。本刊也将为此做出不懈的努力。我们也希望各地政府和各级企业家组织像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一样,尽快行动起来,振臂呼号,献计献策,共同为企业家撑起一片洁净的蓝天。最近,我们在网上和报上获悉,浙江省乐清市的民营企业家、北京照地盛商贸公司董事长周祖豹,在自家门口遭遇五名男子袭击当场身亡。噩耗传来,我们深感震惊。我们向被害人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并强烈要求公安机关能及时破案,抓获凶手,绳之以法。企业是国民经济
    2023-06-05
    482人看过
  • 专利侵权调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环猎调查网讯:在目前的商业活动中,有些企业和个人,为了尽快的获得经济效益的发展,采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新产品的盗窃活动。他们不顾别人的利益和法律的制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和方法,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满足他们的利益需要。一个生产装饰灯具的跨国公司的何老板找到我们,讲述了他们的专利产品被别人仿冒,而且生产的产品竟然公然进行市场上销售的问题。何老板讲新产品刚刚在市场上销售就出现了效益滑坡。特别是一些仿冒产品还进行了出口交易,这些问题大大的打击了何老板的产品,而且还使得何老板的新产品不能够在国际市场顺利的销售。由此何老板几年的心被血付之东流。特别是在国外,有些客户公开告诉何老板说你的产品价格高,现在市场上出现的产品和你何老板的一模一样,可是价格可是便宜好几倍。何老板还拿来了几个样品让我们看。都是目前在市场上仿冒他的产品。从他的介绍看,那家仿冒的产品的确很象。但是价格却比何老板的低很多。何老板满
    2023-04-23
    432人看过
  •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权益保障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科技和社会的发展,对很多的公司和企业都进行了改制,其中改制最多的就是国有企业,改制过后原本的职工可能收入就会和从前不一样,(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
    2023-07-11
    394人看过
  •  电力公司改制后,职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企业改制时,职工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一种途径是首先寻求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员工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维权途径,也是最为有效的途径。另外,职工还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去法院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时,职工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一种途径是首先寻求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员工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维权途径,也是最为有效的途径。(2)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去法院诉讼等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 动 仲 裁 、 诉 讼 : 维 权 选 择劳动仲裁和诉讼是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可以选择的法律手段。仲裁是根据双方协议选定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和裁决,而诉讼是通过法院进行争议解决。这两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程序简单,裁决快速,费用相对较低。同时,仲裁的调解和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仲裁的裁决结果可
    2023-09-14
    387人看过
  • 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规定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9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
    2023-07-08
    61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更多>

    #国有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改制企业职工股权权益如何维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
      客观地讲,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企业及至改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还处在初期阶段。主要表现为:企业公积金覆盖面和缴存率还很低,城市公积金归集额的维持和增长,主要力量来自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没办理开户手续,众多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却因种种原因欠缴、停缴现象严重,甚至处于“睡眠”状态;企业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还很低,职工利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受
    • 改制企业职工退休权益维护条件有什么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4
      通俗点讲,所谓员工身份置换就是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将“铁饭碗”变成劳动合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
    • 关注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本报讯(A)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注重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台具体措施,确保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这些措施包括:适应审判需要专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破产案件合议庭,并对破产案件的具体办理程序、破产案件法律文书、破产案件清算组的选任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规范,保证清算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破产清算组的监督,提高清算效率。要求案件承办人定期与清算组成员联系,过问清算工作进度,对
    • 国有企业改制后管理层收购贱卖国有资产,如何起诉维护职工权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3
      国有企业改制后管理层收购贱卖国有资产,职工可以到起诉支付工资。
    • 审理破产改制案件如何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努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并在办案效果、队伍素质提升、破产审判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据统计,自《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2008年至2015年期间,人民法院新收各类破产案件共计19551件,审结包括旧存案件在内的破产案件21995件。今年一季度,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028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2.5%;审结507件,比去年同期上升61%。人民法院通过依法有序推进破产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