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1999]14号)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津劳局[2001]322号)
确认机关: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确认条件:
一、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质量和品种,为参保人员提供和利用药咨询服务;
三、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
四、具备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的能力;
五、具备与药品零售调剂任务相适应的药品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营业时间内有一名药师在岗;
六、参加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严格执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七、通过《医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或原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达标或合格。
确认标准:
一、具备《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本复印件;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及税单等;
四、《医药经营质量规范》(GSP)认证或原行业主管部门认定达标或合格的证明资料;
五、药品监督管理、价格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资料;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确认程序:
一、申办定点零售药店的单位向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坐落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的申请和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确认时限:收到申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与不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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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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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药品时,如何选择合适的定点零售药店?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26在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必须持有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生签名的处方,并且该处方上需有定点医疗机构专用章证明。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应对我国目前缺乏相应的药事事故处理办法的情况,以确保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安全有效。因此,必须明确药事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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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变更须要提交什么资料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GSP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已核准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4、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明;5、申请单位(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粘贴委托方及被委托方的身份证复印件;6、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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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内容为何限定在处方外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所谓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明确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在实行定点药店管理过程中,将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服务内容限定在处方外配。这样做,是考虑到目前我国零售药品销售市场管理还不够完善,药品管理还没有实行处方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同时国家缺乏相应的药事事故处理办法等实际问题,为确保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