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拆迁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9:20:29 364 人看过

(一)前期准备

1、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

2、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

(二)房屋拆迁

1、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

2、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3、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5、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6、组织拆除。

(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四)建设阶段

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五)验收阶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样的政策?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

中国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财政困难市县、贫困农林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支持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

同时,棚户区改造也有很多意义。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二、棚户区改造强制拆迁怎么赔偿

关于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的政策是当地的政府部门需要根据棚改户的面积、类型,有条不紊的组织实施对棚户区的改造,一般情况下是要就近安置棚户区的这些市民的,对棚户区拆迁以后的补偿方案可以选择实行安置或者货币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1日 1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配套设施相关文章
  • 从电视剧《安居》看棚户区改造拆迁
    央-视一套正在热播的电视剧《安居》挺感人的,至少我在观看这部剧的过程中,数度眼眶湿润,尽管我知道那些感人的情节,都是“高于生活”的剧情而已。但是,作为一个跟征地拆迁打交道的法律人,我的热泪盈眶在于,这部在央-视播出的大剧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近乎理想化的拆迁故事,这朦朦胧胧地表明,主流媒体对“中国式拆迁”是抱有美好期望的。然而,期望终归是期望,以每年服务上万计的被征收人,接触数千个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类似于剧中人物张*旗所带领的这支“老弱病残怪”拆迁队,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每当要对剧中情节信以为真的时候,我又会马上回过神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安居》讲述的是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故事,而棚户区改造拆迁是当前城市拆迁的热点。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的房屋拆迁的咨询客户中,高达60%以上的咨询内容与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有关。而据国务院文件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
    2023-04-22
    9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拆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将具体棚户区改造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四规划一计划”要齐备。2、就棚户区改造及征收的必要性、公共利益性质进行听证或专家论证。3、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项目是否符合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对项目用地进行用地批准,出具用地预审意见。4、由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5、由城乡规划部门进行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审查,并出具“一书两证”。6、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7、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8、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并组织方案论证、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楹庭拆迁团认为如果棚改范围内多数被征收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进行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9、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之后,由市、县级
    2023-03-24
    7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是先拆迁后安置,合法吗
    棚户区改造是先拆迁后安置是不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一、房屋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
    2023-03-04
    28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的关系如何解释?
    (一)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是拆迁,它们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不是一个层次,也不是一个概念的,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当中,是由相关的部门批准之后获得规范性文件,对于改造方案进行施工改造的,如果要拆迁,也是和普通的拆迁不是一个性质。(二)拆迁的话,是需要有很多原因的,一般是直接拆除。而棚户区改造只是原因之一,不可以和拆迁的性质混为一谈,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需要拆迁,那么也算是棚户区的改造,如果棚户区改造的时候不需要拆迁,那更提不上任何的拆迁行为。棚户区改造要土地证吗棚户区改造有房屋证,但牵涉很多的问题:(一)短期内不能解决,原由多方面,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冲击房地产市场。(二)交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本改造完棚户区,正好资本链不完善的时候,是不可能负责老百姓这部分的税款的。因为房地产无销售业绩啊,无销售出一套房,但棚户区改造老百
    2023-07-02
    124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是否可以要求原地回迁
    各地棚改项目不少,而如何安置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生活。很多时候,棚改和安置并不在同一个地点,被征收人有可能将被安置到比较偏僻的地方,比如从一环内的主城安置到三环外的城郊甚至更远。安置房周边的生活及商业环境远不如主城,就连就医和上学等都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很多人想知道,被拆迁户能否要求棚改进行原地回迁?下面拆迁律师团为大家具体分析介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所以,这里能明确的是被拆迁户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是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并且如果
    2023-06-17
    39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政策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政策如下:1、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2、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2023-08-09
    88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给予政策倾斜和合理照顾,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确保“住有所居”。2.公开公正、和谐拆迁。依法保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阳光操作,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3.统筹兼顾,合理补偿。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使拆迁困难家庭得到利益和实惠,又要做到合理控制拆迁成本。4.统一性和连续性。与国家、省、市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注意新旧政策衔接,保持全市拆迁改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要有利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又要有利于非棚户区拆迁的顺利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原则1.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
    2023-08-18
    367人看过
  • 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屋按时拆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并会同建委等有关部门实施本办法。第四条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须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单位免交每户5万元回迁保证金。第五条被拆迁人应在30日内搬迁,特殊建设项目可适当缩短搬迁期限。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拆迁服务费按《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50%收取。第七条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应直接按房改政策购房,有房产产籍的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400元收取购房款,增加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520元收取购房款,产权全部归己;无能力购房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解决。第八条拆迁
    2023-06-10
    294人看过
  • 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实施方案
    【阅读全文】《沈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办法》,业经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屋按时拆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并会同建委等有关部门实施本办法。第四条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须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到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棚户区改造的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单位免交每户5万元回迁保证金。第五条被拆迁人应在30日内搬迁,特殊建设项目可适当缩短搬迁期限。第六条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拆迁业务费按《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50%收取。第七条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应直接按房改>策购房,有房产产籍的住宅房屋,原建>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400元收取购房款,
    2023-07-02
    434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政策升级,拆迁补偿再提高
    设立40平方米最低保障线为最大限度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被拆迁住宅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标准户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安置到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房屋,可以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交纳上靠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超面积购房款;也可以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保障户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待被拆迁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最低补偿标准执行。持低保证者获2万元照顾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2万元照顾;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023-07-05
    444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回迁房交房标准
    棚户区改造回迁房交房标准具体如下:1、首先是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金即征即返;2、其次,户型面积设计标准、上市交易管理不受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限制,享受完全产权。拆迁安置用房,是指政府在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改造过程中,拆迁国有土地上居民私有住宅和租住公有住宅,定向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拆迁安置用房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居民购买时,按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3、安置房面积新房面积不低于拆迁房对于被拆迁者,最关心的莫过于新房面积和赔偿政策了,按照规定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可以购买不低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拆迁安置房,具体多少还要根据具体工程定;而那些原住房面积狭小,住新房有的还需要补差价,有的符合低保等条件,享受一定优惠。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2023-08-08
    42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缓慢?
    国家并没有取消棚户区的改造。从安置的方式来看,在棚户区改造拆迁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可以因地制宜调整安置政策。如果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过高的,可以采取新建安置房补偿安置的方式。如果商品房库存充足、房价稳定的,可以继续货币安置。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目前,并没有统一的2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棚户区改造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具体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4、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5、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6、棚户区改造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
    2023-07-02
    20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的比较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
    2023-07-05
    436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4、补偿协调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一、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是什么?(一)、棚户区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
    2023-04-02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套设施
    相关咨询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
    • 棚户区改造有房照.怎么个拆迁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0
      如果你们之间拟定了相关的协议的话,你可以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城中村拆迁与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1、城中村拆迁和棚户区拆迁的区别是土地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不同。城中村属于城市中的农村,其土地性质本身是属于集体土地的!而棚户区一般为国有土地。 2、因此同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子对于城中村本身的居民是
    • 商品房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搬迁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8
      一、土地性质不同 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 二、法律适用不同 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补偿标准不同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
    • 棚户区改造拆迁村拆迁公告可以随时更新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19
      棚户区改造由村委会发布拆迁公告是不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立即公告。公告应注明征地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批准土地征收机构、批准号码、土地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