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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  吉安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步骤?
    这段文字列举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需要提供的各种原始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经济收入证明等。不同类型的贷款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的原始文件;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单位对代扣工资和其他合法收入承诺的原始文件;3.根据不同贷款情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需要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已支付规定比例预付款凭证的原始文件;-购买存量房的,需要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的交易合同(协议)和契税凭证的原始文件,以及出让方和受让方房屋权属证明的原始文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政府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合同(协议)和工程概预算书及费用支付凭证的原始文件;-单位集资建房的,需要提供个人集资建房合同(协议)、政府或政府部门批文、预付款凭证的原始文件及单位集资建房人员名单;-棚户区改造建房的,需要提供政府或政府部门批文、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征收办出具的相关证明、预付款凭证的原始文件及棚户区改造建房人员名单;-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建设部门批文、房屋鉴定通知书、建筑设计部门改建(大修)设计文件、修
    2023-09-13
    244人看过
  •  房屋多次出售的维权方法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的二重买卖情况,即卖方在同一时间内或同时与两个不同的买家签署了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将同一所房屋出售给了两个不同的买家。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关于一房二卖时,哪个买家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也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一种情况是,卖方在同一时间内或同时与两个不同的买家签署了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将同一所房屋出售给了两个不同的买家。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一房二卖时,哪个买家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也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 买 卖 房 屋 如 何 维 权 ?买卖房屋维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背景下。买卖房屋时,如果出现纠纷,如何维权成为了
    2023-09-13
    428人看过
  •  阳阳售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分为阴阳合同,其中阳合同无效,但如果满足一定条件,阴合同则有效。这些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商品房买卖合同分为阴阳合同。其中,阳合同无效,但如果符合以下条件,阴合同则有效:1.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 阴 阳 合 同 核 心 要 件 】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有 效 条 件 是 什 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地产市场中最常见的合同之一,而阴阳合同则是指一种名为阴阳合同的虚假合同,其目的在于规避法律规定和规避责任。针对阴阳合同,其核心要件有四点:一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是合同标的房屋为商品房,三是合同标的房屋系当事人共有,四是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被认为是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否则,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阴阳合同是一种规避法律和责任的新型合同,只有同时满足四个核心要件,即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标的房屋为商品房、合同标的房屋系当事人共有、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3-09-13
    345人看过
  •  签购房认购书时需要特别关注哪些方面?
    合格的认购书应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房价计算方式和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其中,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以及房屋的基本情况是必要的,而房价计算方式和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则可以作为附加条款。在签署契约之前,应该仔细检查认购书内容,确保其中没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一份合格的认购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2.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等;3.房价计算方式;4.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房 屋 的 具 体 位 置 和 面 积 如 何 描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需要用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因此,对于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的描述,应当准确地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中,以确保房屋权利的清晰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房屋权利的取得、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对于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的描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符,就可能导致房屋权利的不清晰或无效。因此,对于房屋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的描述,应当非常准确地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中,以保证房屋权利的清晰和明确。合格
    2023-09-13
    123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认购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购房者起诉之前,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此外,如果认购书未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那么该认购书也将被视为无效。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开发商不能预售商品房;同时,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如果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了商品房,他们有可能会在之后的法律纠纷中将其视为无效。在以下情况下,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1.在购房者起诉之前,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这种情况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二)认购书未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 【 法 律 依 据 】 商 品 房 认 购 书 无 效 的 情 况 有 哪 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的规定,商品房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包括:1. 欺诈、胁迫等情形下所签订的认购书;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认购书;3.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认购书;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认购书;5. 造成对方损失的认购书。如果商品房
    2023-09-13
    452人看过
  •  避免房地产交易违约的方法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对方一方违约,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部分的违约金,并承担基于定金所承担的损失的违约责任。同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果对方支付定金,卖方可直接扣除违约金,无需通知或向对方解释。如果对方构成逾期或根本违约,卖方可以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而不起诉。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对方一方违约,作为守约方,我们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部分的违约金。同时,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基于定金所承担的损失的违约责任。同时我们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果对方支付定金,卖方可直接扣除违约金,无需通知或向对方解释。如果对方构成逾期或根本违约,卖方可以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而不起诉。 解 除 合 同 : 如 何 应 对 违 约 行 为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已经达到一定程度,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变得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采取相应法律行动的一种法律制度。如何应对违约行为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在合同中,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可能包括迟延履行、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违反合同条款等。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应对违约行为:1. 催告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要求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在收到催告后仍然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
    2023-09-12
    316人看过
  •  公司购房能否转为公司名上?
    公司购置房产后,可以将产权转移到个人名下。这是因为房产本身归公司所有,进行产权转让需要办理较为复杂的程序,同时需要支付较高的税费。公司名下房产,转移给个人两种形式即以股权的形式转让给个人和以买卖的形式转让给个人。房产权转移指进行商品房买卖、交换、赠与和继承等,将房产权和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公司购置房产后,可以将产权转移到个人名下。这是因为房产本身归公司所有,进行产权转让需要办理较为复杂的程序,同时需要支付较高的税费。公司名下房产,转移给个人两种形式即以股权的形式转让给个人和以买卖的形式转让给个人。房产权转移指进行商品房买卖、交换、赠与和继承等,将房产权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房 屋 产 权 转 移 , 公 司 和 个 人 各 自 需 承 担 哪 些 费 用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屋产权转移时,公司和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来说,公司需要缴纳契税,而个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契税是指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契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按差额缴纳契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
    2023-09-12
    355人看过
  •  开发商迟迟未完成购房备案,解决方法是什么?
    根据所提供的原因和合同约定,关于具体的协商处理,您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一般在三个月以内。如果住户的购房方式是按揭,把购房合同上交给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之后,还要把住户全部的贷款资料上交给按揭银行,审核无误后再办理贷款手续。住户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会把全部购房合同集中起来上交给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根据所提供的原因和合同约定,关于具体的协商处理,您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一般在三个月以内。如果住户的购房方式是按揭,把购房合同上交给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之后,还要把住户全部的贷款资料上交给按揭银行,审核无误后再办理贷款手续。住户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会把全部购房合同集中起来上交给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购 房 合 同 备 案 时 间 已 过 , 如 何 处 理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合同备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已过,根据法律规定,购房合同可能已失效,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首先,购房人应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备案的相关条款,了解是否符合备案要求。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备案时间,可以尝试联系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了解备案情况。若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表示无法办理备案,购房人可以尝试与开发商
    2023-09-12
    186人看过
  •  外国人能否在中国购买房产?
    境外人士购买商品房需要提交合同公证文件,包括外国自然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和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商品房的合同公证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如果境外人士购买商品房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他们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交合同公证文件。境外人士是指:(一)外国自然人;(二)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三)港、澳、台居民;(四)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商品房的合同公证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外 国 人 去 哪 儿 办 理 商 品 房 合 同 公 证 ?根据我国《公证法》和《商品房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及其在华机构需要在我国办理商品房合同公证的,应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公证机构办理。具体来说,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及其在华机构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护照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公证机构应当为其办理商品房合同公证。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商品房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合同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 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3-09-12
    81人看过
  •  南京博士在购房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南京的博士购房资格要求包括:在南京市就业的博士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1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可以享受安居住房。南京的博士购房资格要求是:在南京市就业的博士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1年的劳动合同,并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可以享受安居住房。 南 京 博 士 如 何 购 房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南京博士在购房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法律原则: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用途为住宅时,房屋销售应符合以下条件: a) 房屋套数不得超过规划允许的最大值; b) 所购房屋套数应为其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宅的数量; c) 房屋销售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2.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南京博士在购买商品房时,需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3. 商品房销售应明码标价,且价格不得明显低于周边同类项目。若南京博士发现开发商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可向当地房地产监察部门进行投诉。4. 南京博士在购房时应签署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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