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
商品房
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买卖是指一手房买卖,即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者其法律关系主要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或者现房销售合同所确定。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房款,而开发商则要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更多>

商品房买卖

  •  商品房按揭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而且该房屋买卖行为是自愿的, 那么该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如果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该房屋买卖行为是自愿的,那么该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按 揭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无 效 情 形 有 哪 些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但是,如果在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无效。因此,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综上所述,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
    2023-09-22
    443人看过
  •  明智购房:挑选购房项目的三大关键要素
    要想做出理性的购房选择, 需要提前选定购房区域, 了解楼盘的基本情况和价格, 大致评估自己的偿还贷款能力, 同时综合考虑自己的收入、支出以及所购买区域的房价等因素, 计算出目前能够购买的房屋总价和均价。要在购房时做出理性的选择,首先要选择合适的购房区域,了解楼盘的基本情况和价格。接着,要对自己偿还贷款的能力进行评估。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自己的收入、支出以及所购买区域的房价等因素,计算出目前能够购买的房屋总价和均价。 评 估 偿 还 贷 款 能 力 , 计 算 购 房 总 价购房商业贷款的计算方式有两种: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这种方式在还款初期利息占比较大,后期本金占比较大。而等额本金还款则是指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逐月递减直至结清贷款。这种方式在还款初期本金占比较大,后期利息占比较大。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综上所述,购房商业贷款的计算方式有两种: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是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直至结清贷款。这种方式在还款初期利息占比较大,后期本金占比较大。而等额本金还款则是指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还款减少逐月递减直至结清贷款。这种方式
    2023-09-21
    29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口头协议在房屋买卖中是有效的,但很难证明有过这样的协议,因此无法保证当事人自己的权益得到实现。此外,仅凭口头协议,而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处不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为了完成登记,需要书面协议。口头协议在房屋买卖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然而要证明有过这样的协议并非易事,因此很难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此外,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口头协议,不动产登记处将不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为了完成登记,书面协议必不可少。 仅 凭 口 头 协 议 , 不 动 产 登 记 处 会 进 行 产 权 变 更 登 记 吗 ?根据珠海不动产变更登记办理条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形包括:1. 境内自然人权利人姓名发生变化;2. 由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变更为居民身份证;3. 境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4. 境内自然人变更为境外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变更为境内自然人身份导致身份证件变更、境外自然人身份证件变更;5. 宅基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6. 共有性质变更;7. 宅基地地址变更。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变更登记。口头协议在房屋买卖中具有一定的效力,但由于很难证明有过这样的协议,因此无法保证当事人权益得到实现。此外,缺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不动产登记处不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为了完成登记,需
    2023-09-21
    149人看过
  •  购买房屋时如何签署合同?
    购房合同的签署时间为以下内容: 购房合同一般在签署认购书时签署。根据认购书, 签署合同的时间为签署认购书后7天, 并在此后的14天内缴纳余下的款项。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一定要核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购房合同的签署时间为以下内容:1.购房合同一般在签署认购书时签署。根据认购书,签署合同的时间为签署认购书后7天,并在此后的14天内缴纳余下的款项。2、买房的时候需要签订购房合同,交付定金当天,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约定购房价,付款方式等。购房合同大概一周后,交付首期款,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二、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3、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
    2023-09-17
    318人看过
  •  未按期交付商品房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商品房逾期交付,则需要承担的责任通常包括:按照合同规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那么违约金数额将会按照逾期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付义务的,还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商品房逾期交付,则需要承担的责任通常包括:按照合同规定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那么违约金数额将会按照逾期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付义务的,还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如 果 商 品 房 逾 期 交 付 , 如 何 解 除 买 卖 合 同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多种。首先,如果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其次,如果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买受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另外,如果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
    2023-09-16
    81人看过
  •  撰写房屋违约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根据提供的素材,可以得知房屋违约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例如,可以约定延期交付货物或支付货款的违约金,以及一条总的违约事项,即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协议而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违约的一方需要赔偿守约方人民币多少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违约的一方应该赔偿守约方全部的实际损失。房屋违约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对于延期交付货物或者是支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期履行违的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事项,即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而导致该协议没有办法继续履行的,则违约的一方需要赔偿守约方多少人民币的违约金,此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的,违约的一方应该赔偿守约方全部的实际损失。 约 定 房 屋 违 约 责 任根据素材0中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首先,如果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可以认定有效。其次,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但是,如果约定以其为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并接受的除外。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
    2023-09-16
    103人看过
  •  房屋认筹金是否可以退款?
    本文探讨认筹金退还问题。认筹金未签署协议无法律效力,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诚意金和认筹金。但购房者在签署正式买卖合同时,需仔细查看合同以防损害自身权益。开发商若在认筹协议中约定期限内未购房,认筹金不予退还。双方可协议为“定金”,遵循合同规定执行。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认筹金的退还取决于购房者在认购过程中的选择。在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认筹金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购房者可以在认购过程中要求退还其支付的“诚意金”和认筹金。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需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 认 筹 金 可 以 退 吗 ?如果您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了开发商要求您缴纳认筹金等情况,您可以尝试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 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2.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到当地工
    2023-09-15
    353人看过
  •  商品房交房条件未达成,该怎么办?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交付条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购房者维权途径。如果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尚未满足法定要求,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商品房,开发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购房者可以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购房者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商品房的交付条件尚未满足法定要求,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商品房。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购房者可以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 商 品 房 符 合 条 件 , 购 房 者 可 以 解 除 合 同 吗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使用;2. 商品房存在规划、设计等严重不合理问题,影响居住使用;3.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4.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5.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者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给商品房造成严重损害,致使商品房无法正常居住使用。在非上述情
    2023-09-15
    183人看过
  •  在办理产权证时可以加名字吗?
    本文讲述了开发商在房屋网签后,房产证上房屋名称无法修改,但在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可以进行房产证变更,即添加名字。在办理房产证变更前,需了解两种情况:1.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可协商注销合同,重新签订,无需支付税费;2. 商品房已验收,但开发商欲更名,需到市相关部门开具未验收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原因,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若商品房未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如果开发商已经完成房屋网签手续,那么在领取房产证时,名称无法进行修改。但是,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可以进行房产证的变更,即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但前提是没有贷款。二、购房合同更名手续有两种情况:1、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你妻子名字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2、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 如 何 在 房 产 证 上 添 加 名 字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房产证上可以添加所有共有权人的名字。因此,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您需要确保您是房产
    2023-09-14
    225人看过
  •  如何界定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开发商欺诈行为包括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以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將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等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得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开发商欺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其次,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第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最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將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等行为。 开 发 商 欺 诈 行 为 的 表 现 形 式开发商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最常见的是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虚假宣传包括夸大房屋的优点和功能,或者故意隐瞒房屋的缺点和不足。违规销售则是指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捏造购房者的需求,或者以不当方式促使购房者购房。这些行为都会导致购房者的利益受损,因此我国法律对开发商欺诈行为有着严格的打击和处罚规定。如果开发商被发现存在欺诈行为,购房者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政府也会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总之,开发商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这种行为都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购房者在购房
    2023-09-14
    418人看过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 网友关注榜
    #商品房买卖 律师视频普法
    #商品房买卖 律师图文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