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间是: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工伤医疗费等工伤待遇而产生的争议是能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副本和依法收集的证据资料。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认定为工伤和被评定为相应的工伤伤残等级。其中认定工伤和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有时间限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时间限制。但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能申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 1、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2、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其他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
如果劳动者具有在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情形时,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休养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可以。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