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范围是这样规定的: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于两个地方都有人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管辖规定为:因为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的等等。所谓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并不当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原则,只有与不动产物权相关的纠纷方能适用。现实中,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房屋没有竣工验收交付业主、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开发商与业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有以下几点: 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不动产纠纷仅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4、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并不当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原则,只有与不动产物权相关的纠纷方能适用。现实中,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房屋没有竣工验收交付业主、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开发商与业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1、对于背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
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是: 1、如果是关于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则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是关于股权协议的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