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公安机关管辖案件范围为刑事案件的侦查。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
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的管辖适用于一般诉讼管辖,管辖地应为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约定的管辖地点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管辖法院为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规定,有些案件属于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就是专属管辖的一种,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管辖范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监察组管辖范围:第一,两年内发生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行为;第二,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造成投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第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仲裁管辖分为以下四种: 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 三、移送管辖。 四、指定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解
劳动仲裁的管辖为: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内容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