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在原工伤部位发生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变和明显体征。只有在与原伤部位有一定的医学联系或一致性时,才能确诊复发性疾病。只有发生较大争议时,才能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 工伤复发的鉴定方式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而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治疗后原工伤现场(伤)原工伤的发病因素相关的活动性病变和明显体征,损伤状况一段时间内稳定或相对稳定。应注意的是,疾病复发和原损伤部位必须有医疗联系或一致性,才能确认。如因工作损伤引起的股骨头颈部骨折经治疗后愈合,但几个月后
工伤复发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
工伤复发是需要认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工伤复发经认定后才可以向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工伤复发的认定,劳动者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局提出申请,超过一年,人社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其中,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
工伤复发的认定标准是工伤职工经过治疗,且伤病情已经稳定或者是相对稳定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在原来的工伤部位出现了和原来的工伤的致病因素相关的活动性病状和明显的体征。复发疾患需要和原来的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者是有一致性才可以确认。比如因为
工伤复发的鉴定首先要拿出之前的工伤鉴定材料,包括工伤证、工伤鉴定表、批准工伤退休的登记表等。 如果是未曾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退休人员,填写《职工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程度鉴定审批表》,由职工本人填写受伤时间、受伤经过及治疗情况,一式两份。
工伤复发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时效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果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可以提出,并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一般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在原工伤部位发生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变和明显体征。只有在与原伤部位有一定的医学联系或一致性时,才能确诊复发性疾病。为了尽可能简化程序,方便受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只要能通过一般医学诊断明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