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在员工正常工作下,劳动法中规定了如果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那么应该赔偿工资中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
公司克扣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单位克扣工资的话,劳动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员工正常工作下,劳动法中规定了如果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那么应该赔偿工资中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
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仍然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无故克扣工资的赔偿如下: 1、支付应得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2、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3、支付一到五倍的赔偿金。 克扣工资举报的方式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克扣工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用人单位可扣工资的话,员工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并且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相应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