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等来确认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
一、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 二、工作证、工卡。 三、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 四、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五、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 六、证人证言。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概念为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
1、劳动合同; 2、工资记录,如用于发放工资的工资卡、工资转账记录等等; 3、各项社会保险费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的缴费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5、日常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没有必然联系并且终止事实劳动
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