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30
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所针对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其主要内容是从家庭、国家、社会、以及司法层面规定了对其的特殊保护,同时也规定了相关人员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
未成年工作合同的条件分别有:未成年人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四方面内容,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
未成年工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中有针对未成年人相关保护规定。由于生理特点,国家对未成年工人予以特殊保护的法律规范。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制定有这类法律。有些国家颁布了单行法规,或在劳动法典中规定了关于劳动条件的专门条款。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 (三)禁止特定的人
诉讼离婚中的特殊保护体现有: 1、在诉讼离婚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1、未成年人是国家的的发展的后备力量。一个国家发展的最根本的力量是人,尤其是人的质量。如果一个国家的未成人的保护做得不好,一切都是空谈。 2、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虽说法律规定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的,但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经济不独
诉讼离婚的特殊保护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