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该解释制定目的是为了完善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的内容主要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作出的解决与处理,以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他。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 1.用人单位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 2.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有下列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因上述事项而提起的诉讼。
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劳动合同法是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纠纷的法律依据,针对劳动合同法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解释,比如审理劳动争议的时候由谁来进行举证,具体什么样的情况员工自己辞职也可以得到赔偿金,规定了如果一方对仲裁不服去法院起诉的,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无过错的,则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个月的,要给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要给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但是如果是过错性辞退的,则不需要给赔偿金。
劳动关系的认定,是指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工作证等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无法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对劳动者有利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