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企业破产是企业基于资不抵债等因素,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死亡”现象。破产后,企业的法人资格至此终止,也就不能继续对外开展业务、对内实施管理。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且 《企业破产法》更进
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自由选择权。
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现在仍然有效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08年1月
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不一定需要补偿劳动者,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才需要补偿劳动者: 一、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单位因为下列法定无过错情形辞退劳动者的: (一)
劳动者根据以下情形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索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
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