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内容包括: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他。
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
劳动者权益维护流程具体如下: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通过第三方与用人单位调解; 3、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 4、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妇女儿童保护权益是保障其生命健康权、财产保护权、生存发展权和教育权。每一位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如实举报、揭发、起诉的权利,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处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
工伤鉴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方法:劳动者如果发生工伤,需要即使去指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根据法律规定的流程办理工伤鉴定,拿到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拿医疗费和损失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工有下列劳动权益: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其他。
女工劳动安全保护都有以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其他。
破产法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如下:1、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2、提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女职工有没有特别的保护规定?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国家对于女职工是有特别的规定的,尤其是对于劳动强度,以及孕期,哺乳期,生产期的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一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每个省发布的相应政策。《
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2、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一)入职前,先签约。 (二)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 (三)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 (四)劳动者有权单
(1)男女同工同酬。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2)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劳动。 (4)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主要是有以下这些:1、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强度和其他不能从事的劳动;2、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处在经期期间的女职工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以及第三强度的劳动;3、处在孕期期间的女职工不能被安排从事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