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有哪些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有哪些

2019-07-04 09:3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7-04回复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章   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第三章   经营   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三)经营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标准以及各项规定;   (四)经销人员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五)具备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第四章   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销毁。   第二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产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检验机构检验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受检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检验机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检验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劳人护[1987]3号)同时废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1号发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废止。鉴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已于2015年7月1日废止,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等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并明确指出将对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予以处罚。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规制对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规制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适用本规定。

    2020.09.06 211
  •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未成年人劳动保护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等等。

    2020.10.09 263
  • 女工孕期劳动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女工孕期劳动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2022.06.17 538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具有法律制度的规定和规制,现将相关的制度摘录给您进行参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研制和生产 第三章经营 第四章发放和使用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

    2022-04-01 15,340
  •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内容和注意项目有哪些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内容和注意项目及规定: 1、库房: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并建立发放台账。 2、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核及监督管理,并对新型劳保用品的开发引用,对劳动防护用

    2022-04-02 15,340
  •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是什么?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

    2022-03-01 15,340
  • 劳动防护用品有哪些

    相信很多朋友对劳动防护用品了解不是很清楚。事实上,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防御装备,对减少职业危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分为

    2021-11-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哪三证 01:30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哪三证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以下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为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我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三证制度,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除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外,应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

    10,442 2022.05.11
  •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01:16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是根据不同工种依照出勤情况进行发放的; 2、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等。 相关法律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

    3,508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279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