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企业承担停工停产职务可以克扣劳动者工资吗

企业承担停工停产职务可以克扣劳动者工资吗

2022-07-30 15:0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30回复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停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下列方式维权: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与单位协商;或者向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依法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企业因受疫情影停工停产,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重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

律师普法更多>>
  • 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发放
    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发放

    如果因疫情原因企业停工停产的话,工资也是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实在不行也要提供当地最低工资。具体来说:第一,如果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那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二,如果单位停工停产超过

    2021.06.28 654
  • 克扣劳动者工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克扣劳动者工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2020.11.28 95
  • 企业在不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停产停工吗?
    企业在不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停产停工吗?

    受疫情影响企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需要按时发放。

    2020.11.05 101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厂停工停产工资怎么发放 00:59
    工厂停工停产工资怎么发放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那么应

    4,527 2022.04.17
  • 企业停产停业损失怎样计算 01:11
    企业停产停业损失怎样计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个条文的意思是说,企业因为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按照企业在被拆之

    1,680 2022.04.15
  •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投资人承担吗 01:13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投资人承担吗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法律活动,法人未成立的,或设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债权人

    1,461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