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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没有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用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除了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其余情形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支付而未支付的,会有相应惩罚。即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本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意思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