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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中午的休息时间内受伤,如果与工作无关的,不属于工伤。但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劳动者在中午的休息时间内受伤,如果与工作无关的,不属于工伤。但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中午休息时间受伤不属于工伤。
中午休息时间受伤不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工伤赔偿的内容如下: 1、员工发生工伤之后的费用有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支付的,而有一部分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的; 2、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了: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康复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安装辅助器具
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遭受伤害,也能够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或者因为城市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