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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在外地成立了分公司,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一般仍然有效;如果劳动者与公司解约,与分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是有效的。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未取得营业执照,则受公司的委托也可以与劳动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与总公司签订,分公司是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资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受影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
成立了分公司,劳动合同应当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总公司一样的。可以要求补偿
未注册公司由设立人签订合同。设立人为设立公司对外订立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未成立的,由设立人承担法律后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
签了劳动合同,公司因经营困难或转产技术革新等进行经济性裁员,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劳动者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应当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再来决定公司如何赔偿。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有过错,那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如果劳动者无过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自用工当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