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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的月工资和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劳动者应得获得补偿的,则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这里就简单说下终止后经济补偿的方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注意事项: 【1】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一般发生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次性向员工支付经济上的补助。又可以被称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途终止合同,一般情况下涉及的是赔偿问题,而不是补偿的问题。具体来说,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一方单方面地终止合同一般情况下都属于违约的行为。除非终止合同的一方,能够证明自己享有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利。而在这种情况下,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就不需要给